宿迁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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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印发《宿迁市2019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14319784/2019-00119 分类 规划计划   农业、畜牧业、渔业    通知
发布机构 市农委 公开日期 2019-06-10
文号 宿农科〔2019〕2号 关键词 职业农民 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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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宿迁市2019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宿迁市2019

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

 

县、区农业农村局,宿迁经开区、市湖滨新区、市洋河新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江苏农民培训学院

根据《2019年度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工作要点》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宿迁市2019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宿迁市2019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方案

 

 

 

宿迁市农业农村局

2019610

附件:

宿迁市2019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

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明确培训思路和要求,切实做好2019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推动为民办实事项目取得实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市1号文件精神,以为民办实事项目为抓手,以乡村振兴战略为统领,以服务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为目标,以满足农民需求为导向,围绕“六大百亿级产业”,强化统筹协调注重机制创新进一步完善服务三农、手段先进、灵活高效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提升培育能力和培育水平,加快构建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为我市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目标任务

2019年,计划培训新型职业农民3万人。其中沭阳县10000人、泗阳县6000人、泗洪县8000人、宿豫区2500人、宿城区3300人、宿迁经开区40人、市湖滨新区80人、市洋河新区80人。全市认定新型职业农民1000人,三县两区分别认定200人。

三、培训类型

(一)市级班

由江苏农民培训学院承担,各县区协助江苏农民培训学院做好人员组织工作。班次及要求如下:

1.农业职业经理人班

培训对象:主要包括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主要成员以及农业经纪人等。

培训内容:主要开设现代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农业支持保护政策、农产品电子商务、手机应用、农产品品牌创建与市场营销、农业政策及法律法规、农产品质量安全、财务管理。

培训形式:采取集中培训、实践观摩、现场实训、学员自学、后续跟踪指导等形式,分为公共基础、专业技能、观摩实践等三个模块进行培训,每期5天,期间组织学员赴农业发达地区实践观摩。

2.农村电商班

培训对象:主要包括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要成员、务工返乡人员、大学生村官、退伍军人、农村青年以及从事农产品电商的各类创业者。

培训内容:主要开设网店的开设与管理、农产品网络营销策略及安全管理、电商模式与案例研究、农产品包装与物流管理等课程,另外每期根据学员所在地主导产业开设设施园艺、规模养殖、河蟹、花卉等网络营销课程。

培训形式:采取集中培训、上机实训、现场观摩、学员自学、多媒体展示、后续跟踪指导等形式,分为公共理论、上机实训、观摩实践等三个模块进行培训,每期5天,期间组织学员赴电商先进地区实践观摩。

3.产业体系班

培训对象:主要为从事“六大百亿级产业”的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要成员。

培训内容:乡村振兴战略与农业农村现代化、现代农业与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市场营销、农业生态环境与美丽乡村建设、生产与经营管理、相关农业法律和政策、高效生态农业生产技术等。

培训形式:分产业组织,局“六大百亿级产业”牵头单位配合参与,采取集中培训、实践观摩、现场实训、学员自学、后续跟踪指导等形式,分为公共基础、专业技能、观摩实践等三个模块进行培训,每期5天,期间组织学员赴市内外相关产业发达地区实践观摩。

(二)县级班

主要依托省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实施,同时各县区根据培训任务和需要,给予必要资金配套。培训由县区指定相关单位组织实施,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相关社会教育培训机构、农民合作社、农业园区、农业龙头企业等参与实施。利用省级项目资金开展的培训,要严格按照省项目要求组织实施。

培训对象:主要包括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合作社带头人等农业生产经营者和从事具体农业生产的农业工人、雇员等,以及农机手、植保员、防疫员、信息员等农业服务人员。

培训内容:根据产业需求、市场需求、农民需求,围绕农业标准化生产、农产品品牌创建、一二三产业融合、农业绿色发展、农业法律法规和政策、农业信息化(农产品电子商务)等专题,分类开展农业生产技术、经营管理等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

培训形式: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3 天,培训期间可组织学员到附近有关产业园区、基地实践实习,并根据学员需求开展跟踪指导服务。考试考核合格后,发放省农业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各地可根据学员需求,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开展农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

(三)乡级班

由县区农民培训部门在乡镇组织实施,主要以生产实用技能培训为主。

培训对象:现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员,以小农户为主。

培训内容:根据地方产业特色和农民实际需求,主要培训农作物生产实用技术、畜禽水产标准化规模养殖技术等。重点推广普及高产优质新品种、高效生态种养技术、农机化新技术、病虫害防治技术、农产品质量安全常识等,促进农业“三新”成果进村入户,推动小农户农业生产现代化。

培训形式:培训时间一般为3天,采取课堂教学和参观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实践教学为主,在田间、塘头、场棚等生产一线教学,以手把手、面对面的方式进行,帮助解决生产实际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是一项公益性、基础性、长期性的事业,要坚持政府主导和组织推动。农业农村部门要发挥好牵头作用,积极整合其他相关部门和乡镇的力量,统筹协调、上下联动、共同推进。要加大资金投入,在省级大专项资金安排过程中要予以倾斜,同时县区在整合各类农民培训资金的基础上,给予必要的资金配套。要加大资金监管力度,细化项目实施方案,明确资金用途,严格落实各级资金使用规定,确保使用效益。

二是强化能力建设。要加大对县区农广校(农民教育培训中心)培训主阵地的建设支持力度,不断提高培训条件、教学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能力素质;要依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园区和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按照有实训场所、有设施设备、有管理团队、有科技示范户、有专家服务团、有政策扶持六有标准加强实训基地(田间学校)建设,对符合条件的要积极争创省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实训基地(田间学校);要不断优化师资结构,大力选聘农业农村部门、农业科研机构、农业院校、农技推广机构等技术与管理专家以及乡土人才、地方能人、创富典型等参加培训讲师团,推行学员评课制,对讲师团成员实行动态管理。

三是提升培训质量效益。要坚持农民的主体地位,深入开展调研,充分听取农民意见、尊重农民意愿,摸清底数、遴选好培训对象。要立足农业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和优势产业发展实际,根据产业发展水平和培育对象特点,分类分业分层开展培育,强化培育的针对性。要突出培训重点,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返乡青年、退役士兵、贫困户和农房改善项目区人员等重点对象的培训力度,不断提升其农业职业技能。要创新培训方式,遵循成人学习特点和农业生产规律,大力推行“菜单式”“小班化”培训,实施“互动式”“实践化”教学,积极推广“农技耘APP”,引导广大农民开展线上学习。

四是加快认定管理。各县区要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指导意见》,加快出台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等职业农民制度建设的政策性文件,明确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方向、培育要求、认定条件、认定程序、认定管理机构、扶持保障政策等。要以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为重点,加快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有条件的地方可积极探索开展分级认定。要建立健全新型职业农民档案,对已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颁发证书、登记注册,并录入信息库,及时掌握新型职业农民队伍情况,为进一步实施动态管理、落实跟踪服务、出台扶持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五是强化宣传引导。各县区要及时总结培育工作中的探索与实践,形成一批好经验、好做法、好模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以及网络、微信等新媒体,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扩大我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影响。要大力通过政策吸引和宣传引导,调动农民参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变要我学我要学。全市将开展“十佳新型职业农民”评选活动,各县区要以此为契机,加强宣传,发挥典型示范的带动作用。

 

 

 

 

 

 

 

 

 

 

 

 

 

 

 

2019年度职业农民培训任务分解表

 

序号

县区

人数

1

沭阳县

10000

2

泗阳县

6000

3

泗洪县

8000

4

宿豫区

2500

5

宿城区

3300

6

宿迁经开区

40

7

市湖滨新区

80

8

市洋河新区

80

9

合计

30000


市级班人员分配表

 

县区

职业经理人班

农村电商班

产业体系班

合计

稻米

果树

蔬菜

花木

生猪

肉禽

河蟹

沭阳县

100

100

20

10

20

70

30

10

 

360

泗阳县

100

100

20

30

20

10

30

10

40

360

泗洪县

100

100

20

30

20

10

30

10

45

365

宿豫区

80

80

15

10

10

5

5

60

 

265

宿城区

80

80

15

10

20

5

5

10

5

230

宿迁经开区

5

5

 

5

10

 

 

 

 

25

市湖滨新区

15

15

5

 

 

 

 

 

10

45

市洋河新区

20

20

5

5

 

 

 

 

 

50

全市

500

5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700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宿迁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196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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