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农业农村局

政府信息公开

名称 宿迁市农业委员会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索引号 014319784/2015-00020 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农业、畜牧业、渔业    报告
发布机构 市农委 公开日期 2015-03-03
文号 关键词 信息公开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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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宿迁市农业委员会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4年宿迁市农业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11日起至20141231日止。本报告通过宿迁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www.suqian.gov.cn/)和宿迁市农业委员会网站、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场所公布。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农委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82288012;邮政编码:223800;电子邮箱地址:sqnongwei@163.com)。

一、概述

我委主要通过网上宿迁信息公开和委机关门户网站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在门户网站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了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依申请公开等多个板块。公开形式:一是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微博:网上宿迁、宿迁市农业网、新浪政务微博。二是公共查阅点:市图书馆、档案馆、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场所。三是新闻发布会。四是政府公报: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4年,我委严格按照“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明确职责、规范管理、稳步推进”的要求,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部流程、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政府信息公开状况良好。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我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抓落实,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一是成立了由农委主任唐善龙任组长,由副主任江国荣任副组长,委属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成立了由委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为主任,相关业务科室具体承办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加大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查力度,为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二是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公开方式、职责分工、工作时限、公开目录。三是及时更新单位概况、机构设置、职能职责及领导信息等内容,扎实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制定方案,统筹安排。我委结合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见的文件要求,认真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思想、政务公开原则、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具体要求、组织领导、监督保障措施等,对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一是坚持信息公开依法公开、真实公正、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转变机关工作作风相结合,与加强廉政建设相结合,与信息公开建设和政务公开相结合。二是严格施行信息公开程序和审批制度。信息公开前,由工作人员认真填写《政府信息公开审批批示单》,科室负责人与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才能进行网上信息公开,确保了公开信息的安全和规范。三是强化保密认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委严格执行保密规则,坚持应公开的全面公开,严禁将触及单位机密及其他按规则不宜或不能公开的信息对外公开,严防涉密。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1、公开内容:对于主动公开的事项,我委坚持全面、及时、实效的原则,切实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及时通过网站向公众发布信息,凡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在网站公开。为了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我委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多次改版网站,把网站建成信息更新及时、数据安全可靠的交互性强的门户网站,网站分为新闻中心、信息公开、业务公开、公众参与、公共服务五个版块,便于公众浏览各类信息。2014年,我委通过委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主动公开(包括调整更新或增减)各类政府信息144余项,内容主要包括:办事指南、机构职能、规划计划、人事信息、业务信息、资金信息、工作动态、应急信息等;通过政务微博发布各类涉农信息近137条。

2、公开形式:(1)政府门户网站:宿迁市人民政府网站。(2)公共查阅点:宿迁农业网。(3)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栏目。(4)政府公报: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二)重点领域公开方面

2014年,我委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对重点领域中涉农(渔)补贴、农业项目补贴等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发放标准和发放途径进行公开,对农业农情信息及时进行发布和预警,真正做到服务三农。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我委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明确专人负责信息的更新,全年共公开各类公告共45条,并均在规定时限内更新上传到位。

(三)依申请公开方面

对于依申请公开的事项,设计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受理回执和办理结果告知单,由主办处室提出依申请公开内容,法规处对信息内容进行合法性审查,报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按规定的公开形式进行公开,确保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时效性和安全性。2014年,我委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不予公开方面

我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对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均按规定及时、主动进行了公开。对不能进行公开的信息及时与咨询人员沟通,说明不予公开原因。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方面

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委开辟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诉举报的多种渠道,除常规电话、信函申诉举报的形式外,还在门户网站建立了举报信箱,由相关处室负责处理有关的申诉举报。2014年,针对我委未收到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

(六)收费及减免方面

我委自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支出都列入委日常办公经费。2014年,我委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费用。

三、政策措施及热点舆情解读回应情况

为确保“网络问政”和“鼎鼎有民”等平台和门户网站在线咨询栏目顺利开展,我委安排专门人员,负责网上信息的收集、分发、督办、落实等具体工作。制定了《回复事项答复审批单》,由专职管理人员根据职能将咨询投诉信息交主办单位办理,经领导审核后及时办结。在答复方面,对群众所反映问题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区分不同情况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准确回答。对网民署名并有联系方式的情况下,在调查核实的同时,积极加强与网民电话联系,及时反馈处置结果;对暂不能解决的讲明原因和办理限期,并加强跟踪督办,坚持做到“有问必答、有诉必理、有理必查、有查必果”。2014年,我委通过 “网络问政”、“鼎鼎有民”栏目受理解决了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182条。在社会调查方面,我委在门户网站专门设置了“网上调查”栏目,就人民关心的家庭农场建设、食品安全等方面问题开展网上调查。同时,充分利用世界食品安全日等宣传教育平台的作用,通过在市区及各地繁华地段设置宣传咨询点,散发宣传册和传单;在委网络平台开展食品安全常识宣传;在门户网站设置宣传活动专栏等形式,引导鼓励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方面法律法规政策,也促使我委能更好地倾听民声、体察民情、了解民意、服务民众。

四、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4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部流程、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下一步,我委将按照省农委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大工作力度,增强实效。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编制并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网上公开目录。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重要性的认识,落实专人办理、责任到位,确保该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公开。

二是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严格规范管理。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相关部门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增强依法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针对信息发布中存在的不规范等问题,要求对上网信息严格审查、严格控制、严格把关,从制度上杜绝泄密隐患。

三是以督促检查为手段,堵塞管理漏洞。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考核办法,加强对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考核,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全面的公开。同时,及时发现保密审查工作中存在的泄密隐患,堵塞管理漏洞,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常规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市农委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4年)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300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7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44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137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2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一)公开行政审批信息数

0

(二)公开行政处罚信息数

0

(三)公开本部门财政信息数

0

三、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3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1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15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12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4﹒信函申请数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2﹒延期办结数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五、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六、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有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七、举报投诉数量

0

八、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九、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3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2

十、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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