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农业农村局

政府信息公开

名称 关于印发宿迁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引号 014319784/2022-00160 分类 信息公开制度   农业、畜牧业、渔业    通知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公开日期 2022-06-15
文号 宿农办〔2022〕25号 关键词 政务公开,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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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宿迁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局各处室、各单位:

《宿迁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宿迁市农业农村局

2022615

(此件公开发布)

宿迁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宿政办发〔202232号)精神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我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一、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做好涉及市场主体信息公开。顺应市场需求,增强政策制定实施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打造可感优质的政策环境,提振市场主体信心。加大各类涉农补贴、惠农政策的公开力度,降低疫情对农业生产发展的影响。建立营商环境问题咨询投诉机制,持续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营造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环境氛围

)做好重大项目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更新完善各类主动公开信息。及时更新机构人员设置、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政府采购等基础信息,并在网站相应栏目统一集中公开。

进一步扩大公众参与回应公众关切

规范政务信息管理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公开前发布审查工作机制,拟制公文时,在发文签批单要标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签批。动态更新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各类政策文件,并通过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方便社会公众查询、了解各项制度规定。

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对直接涉及相对人权益的重大行政决策,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等方式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

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综合利用网站依申请公开平台网站信箱、政务微博微信等渠道,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和风险研判,前瞻性做好引导工作,更好回应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关切,切实维护政府公信力。

、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

规范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执行我市制定出台的政府信息公开15+4项制度切实增强规范意识,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综合考虑公开目的、公开效果、后续影响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公开内容仅涉及部分特定对象,或者相关规定明确要求在特定范围内公示的,要选择适当的公开方式,防止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或者泄露个人隐私、商业秘密。严格按照宿政办发〔202123号文件规定,动态更新完善本单位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三项清单。严格按照宿政办函〔202121号文件中的配套图表及文书格式,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办理防范法律风险。

强化公开平台建设。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确保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深入推进网站微信订阅号、政务微博建设,不断提升管理水平

高质推进基层政务公开。继续深化标准目录与业务系统的融合,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发布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积极指导督促检查县(区)编制(修订)本系统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清单

强化政务公开工作保障

强化工作职责加快推动政务公开和业务工作统筹考虑、同步推进。要推动落实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切实发挥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局办公室和业务处室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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