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农业和农村界别:
你们提出的《关于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和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为做好提案办理工作,我局专门召开会议认真研究学习提案内容,明确牵头领导和责任处室。办理过程中,注重协调沟通,制定了办理、落实方案,目前,对各项建议已全部采纳并列入具体工作计划予以落实。
针对其中的建议,我们采纳了4条、落实了4条,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拓宽做实集体经济发展路径”的建议:一是系统编制发展清单。按照因地制宜、一镇一策的发展思路,每年初指导各地围绕村集体经济发展“四项工程”,结合实际系统谋划村居集体经营性收入的具体项目,将每笔计划收入项目均编入清单。并要求县区对计划收入的实现进行阶段性的跟踪督进,确保村集体经济收入渠道清晰、推进有效;二是通过经济强村示范引领。今年我市继续组织了“宿迁市十佳经济强村”评选活动。市农经中心在对各地自行推荐的村居现场考察、复核筛选后,最终评选出2023年10个发展各具特色的经济强村,总结出资产盘活、农旅融合、产业带动、抱团发展等多种发展模式。在全市涉农村居集体经济发展中发挥榜样作用,营造了村集体经济发展“比学赶超”的热潮。
2.关于“加强强村富民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一是选准选好村级党组织带头人。持续实施村干部大专学历“双百”计划,以政策激励等方式推动村干部既拿学历、又提能力,力争到2025年,实现村干部、村级党组织书记大专以上学历占比动态达到100%。实施“双调双储”行动,进一步优化基层干部队伍结构,扩充基层后备人才储备。二是加大村集体经济发展带头人教育培训力度。市农业农村局举办全市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培训班,培训对象为历年“宿迁市十佳经济强村”村支部书记,通过理论学习、典型案例、现场教学等方式拓展了村集体经济发展带头人的发展思路。
3.关于“建立健全产业利益联结机制”的建议:一是健全完善收益分配制度。按照“量入为出、合理合法、民主决策、激励发展”的原则,规范各地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管理。重点推动集体经济强村拿出一定比例收益成员分红,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收益分配成熟经验,促进强村和富民同步发展。目前已有部分村居实现收益成员分红。二是建立健全村干部鼓励激励机制。出台《关于加快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振兴的实施意见》,建立了集体经济发展与村居干部报酬待遇增长挂钩机制,对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经济组织带头人,按规定程序可选入乡镇领导班子。积极鼓励吸纳致富能手、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返乡创业人员经营管理人才。
4.关于“提升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质效”的建议:一是出台《宿迁市农业设施确权登记和抵押贷款管理办法》。明确了农业设施所有权登记、贷款条件、抵押登记等管理内容,有效拓宽了农村各类经营主体融资渠道,满足我市乡村振兴多样化金融需求。二是完善村集体非现金结算管理。在村集体收入环节,与银行部门合作为每一个涉农村居设置“资金收款码”,方便群众和相关单位向村集体支付资金,防止向村集体所交款项被挪用、贪污;支出方面完善了村务卡制度,简化村务卡备用金拨付的审批手续,及时补充备用金。对部分零散支出需求较大的村居,适当提高了村务卡的备用金额度。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提案的建议,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强化规范基础,聚焦创新引领,聚力能力提升,强化支撑保障,推动全市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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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24日
联系人:秦升
联系电话:0527-82289092
抄 送:市政府办公室 市政协提案法制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