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2年度市级现代农业引导资金暨做好项目申报及实施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22-05-24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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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宿迁经开区、市湖滨新区、市洋河新区财政局、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市有关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三农”工作部署,经研究并报市政府同意,现将2022年度市级现代农业引导资金计划及项目申报和实施指南下发给你们,请列入2022年“2130122农业生产发展”预算支出科目。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补助原则
(一)精准支持。围绕农业六大百亿级产业体系建设,聚焦“三群四链”集群发展和补链强链,重点支持对全产业链构建起重大作用的项目建设及种质创新体系建设。
(二)择优奖补。突出财政资金绩效导向,对标准化建设水平高、产业质态好、强村富民带动作用大,提供“宿有千香”品牌农产品支撑和在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内的优质项目优先支持。
(三)合理统筹。合理统筹中央、省、市农业专项资金,将相同支持类别归类,集中市级资金重点支持“三群四链”建设。采用“先建后补”为主要支持方式,适当加大单个项目补助力度。
二、支持重点及支持区域
(一)支持重点
2022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市级现代农业引导资金5100万元,支持三大类5个方向。
1.“三群四链”建设:共安排4918.8万元,支持农业重大项目建设和种质创新能力建设2个方向;
2.科技支撑:共安排156.2万元,支持科技创新与推广和农业农村规划编制2个方向;
3.优质农产品推介:共安排25万元,支持市农业农村局举办和参加国家、省、市级各类优质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
(二)支持区域
农业重大项目建设支持范围为市辖区,种质创新能力建设支持范围为全市,科技支撑和优质农产品推介支持范围为市直单位。
三、立项方式及补助方式
立项方式分为“竞争立项”和“任务下达”两类,补助方式分为“先建后补”和“切块下达”两类。
(一)农业重大项目建设
立项方式为“竞争立项”,主要根据2021年度农业重大项目考核结果、2021年度市级现代农业引导资金项目和资金实施绩效考评结果进行额度预分配。区级部门组织辖区内项目主体自主申报、择优立项,报市级部门备案。资金下达方式为“先建后补”,市财政先行下达70%预分配指标,剩余部分根据年底验收结果结算下达。已备案项目建成通过验收后,根据第三方审计结果给予不超过固定资产总投资30%的补助。鼓励各区对已建成项目分批开展验收、分批拨付奖补资金,推进项目加快实施。
(二)种质创新能力建设
立项方式分为“竞争立项”和“任务下达”。
1.对申报主体为农业(含农作物、果蔬、种畜禽、水产,下同)种子企业、农业科研机构、农业产业园区的,采用“竞争立项”方式。县区部门组织辖区内项目主体自主申报、择优推荐,报市级部门评审后立项,全市立项个数不超过5个。补助方式为“先建后补”,补助总额度不超过400万元,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审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50%,项目建成通过验收后在下一年度拨付奖补资金。
2.对具备一定种质创新能力的市直直属科研部门和推广部门,由市主管部门根据地方产业发展需求和承担单位技术优势,直接下达种质科技公共平台建设任务。补助方式为“切块下达”,市级预留200万元支持额度,由市级主管部门对项目承担单位实施方案组织评审,确定具体支持金额后切块下达、包干使用,项目投资可全部由市级安排。如200万元预留额度有结余,调整用于农业重大项目建设补助。
(三)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
立项方式为“任务下达”,要求市农科院围绕农业“三群四链”构建和国家粮油安全战略,开展高产高效生产技术集成创新与示范。补助方式为“切块下达”,市级预留60万元支持额度,由市级主管部门对项目承担单位实施方案组织评审,确定具体支持金额后切块下达、包干使用,项目投资全部由市级安排。如60万元预留额度有结余,调整用于农业重大项目建设补助。
(四)农业农村规划编制、优质农产品推介
立项方式为“任务下达”,承担单位为市农业农村局。补助方式为“切块下达”101.2万元。
四、监督检查
为确保市委市政府三农工作方针的贯彻落实,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市农业农村局将会同市财政局于明年一季度组织开展项目核查,核查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资金分配重要因素。
附件:1. 2022年市级现代农业引导资金主要支持内容
2. 2022年市级现代农业引导资金预算明细表
3. 农业重大项目建设资金申报指南及管理要求
4. 种质创新能力建设资金申报指南及管理要求
5. 农业科技支撑项目申报指南及管理要求
(市财政局联系人:胡敏,联系方式:84363086;
市农业农村局联系人:陈艳彬,联系方式:82289050)
宿迁市财政局 宿迁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5月18日
附件1
2022年市级现代农业引导资金主要支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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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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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支持 重点 |
支持 方向 |
立项依据 |
补助内容、补助标准、立项方式等 |
补助 方式 |
今年下达金额 |
备 注 |
1 |
“三群四链”建设 |
农业重大项目建设 |
《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加快建设新时代“鱼米之乡”的实施意见》、《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生态高效农业倍增计划的通知》(宿政办发〔2018〕92号) |
支持范围:市辖区 补助内容:围绕农业六大百亿级产业体系建设,聚焦“三群四链”集群发展和补链强链,重点支持对全产业链构建起重大作用的项目建设,包括现代农业产业建设项目、一二三产融合发展项目、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机械化建设项目、耕地质量提升建设项目等。优先支持提供“宿有千香”品牌农产品支撑的项目,优先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已备案或认定)内项目,优先支持强村富民带动作用大的项目。 建设要求:项目达到当年重大项目建设标准,在今年11月30日前建设完成。 补助标准:补助不超过固定资产总投资的30%,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500万元。 立项方式:项目主体自主申报、择优立项,报市级主管部门备案。 |
先建 后补 |
4335 |
2021年稻米订单收购奖补资金155万元在本年下达。 |
2 |
种质创新能力建设 |
支持范围:全市 补助内容:重点支持全市农业种子企业、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农业科研院所、市直直属单位针对“三群四链”构建和国家粮油安全战略,建设种质科技平台。 建设要求:项目符合地方主导产业发展需求,科技含量较高,建设期限不超过2023年12月30日。 补助标准:对申报主体为农业种子企业、农业科研机构、农业产业园区的,执行“先建后补”,补助不超过审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50%,全市补助总额不超过400万元;对申报主体为市直直属科研部门和推广部门的,执行“切块下达”,项目投资可全部由市级安排,全市补助总额不超过200万元。以上项目具体补助额度由市级组织项目评审后确定。 立项方式:对申报主体为农业种子企业、农业科研机构、农业产业园区的,采用“竞争立项”方式,县区择优推荐,市级评审立项,全市立项个数不超过5个;对申报主体为市直直属科研部门和推广部门的,采用“任务下达”方式,由市主管部门组织项目实施方案评审。 |
先建 后补 |
383.8 |
2021年种业创新“先建后补”补助资金383.8万元在本年下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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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块下达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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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支持重点 |
支持方向 |
立项依据 |
补助内容、补助标准、立项方式等 |
资金下达方式 |
今年下达金额 |
备 注 |
3 |
农业科技支撑 |
科技创新与推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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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对象:市农科院 实施内容:围绕农业“三群四链”构建和国家粮油安全战略,开展高产高效生产技术集成创新与示范。 补助标准:补助总额不超过60万元,由市主管部门组织项目实施方案评审后确定最终补助额度。 立项方式:任务下达 |
切块 下达 |
80 |
下达金额含2021年余款20万元。 |
4 |
农业农村规划制定 |
市委主要领导指示要求、《江苏省“菜篮子”工程绿色蔬菜保供基地规划与建设指引》 |
支持对象:宿迁市农业农村局 实施内容:编制古黄河生态廊道农业规划实施方案及制定产业项目布局规划图、宿迁市“菜篮子”工程绿色蔬菜保供基地建设规划(2021-2025年) 补助标准:今年切块下达76.2万元,不足部分明年据实安排。 立项方式:任务下达。 |
7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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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优质农产品推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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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对象:市农业农村局 实施内容:用于举办和参加国家、省、市级各类优质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 补助标准:切块下达25万元、包干使用。 立项方式:任务下达。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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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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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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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22年市级现代农业引导资金预算明细表
单位:万元
县区/单位 |
“三群四链”建设 |
科技支撑 |
优质农产品推介 |
合 计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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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农业重大项目建设奖补申报额度 |
2022年种质创新能力建设立项额度(切块下达) |
兑现2021年奖补资金 |
科技创新与推广 |
农业农村规划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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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豫区 |
14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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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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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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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城区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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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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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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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滨新区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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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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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河新区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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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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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阳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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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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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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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洪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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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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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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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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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2 |
25 |
1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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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科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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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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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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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直属科研、推广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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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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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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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4180 |
200 |
538.8 |
80 |
76.2 |
25 |
5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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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三群四链”中农业重大项目建设奖补资金此次预下达申报限额的70%,剩余部分根据年底验收结果结算下达。
(2)种质创新能力建设“先建后补”类的,在验收通过后下一年度拨付奖补资金;“切块下达”类的,实施方案通过评审后拨付资金。
附件3
农业重大项目建设资金申报指南及管理要求
一、支持方向
围绕农业六大百亿级产业体系建设,聚焦“三群四链”集群发展和补链强链,重点支持市辖区内对全产业链构建起重大作用的项目建设,包括现代农业产业建设项目、一二三产融合发展项目、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机械化建设项目、耕地质量提升建设项目等。优先支持提供“宿有千香”品牌农产品支撑的项目,优先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已备案或认定)内项目,优先支持强村富民带动作用大的项目。
二、支持重点
1.优质河蟹产业集群。重点支持提升大规格扣蟹自繁能力,完善“霸王蟹”养殖生产、质量管控和冷链物流标准体系。
2.稻米精深加工产业链。重点支持精制米加工提质,提升“宿迁稻米”品牌效应及“宿迁籼米”品牌影响力。
3.果蔬制品产业链。重点支持果蔬基地新建与改建提升,加快果蔬制品加工企业引育,完善规模种植基地冷链仓储、田头市场等设施配套。
4.生猪食品产业链。重点支持新(改、扩)建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完善冷链仓储运输体系;支持农牧结合型生态循环农业项目;支持发展风味肉食品及低温冷鲜肉、速冻保鲜肉产品等。
5.肉禽精深加工产业链。重点支持市辖区新(改、扩)建肉禽笼养规模化养殖场和生态养殖小区;支持完善冷链物流体系;支持中央厨房项目建设,发展禽肉速冻食品、调理品、熟食品、宠物食品,推动养殖端加工产能衔接。
三、申报条件
1.申报要求
项目实施期限:2021年1月1日—2022年11月30日。需达到2022年市重大农业项目考核标准。即标准化规模基地类的,要求新增单一品类相对连片2000亩以上且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设施农业类的,要求新增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亩均投资强度3万元以上(同一地点、同一品类);农产品加工类的,要求新增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以上以初级农产品为原料的加工项目和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农业现代服务业类的,要求新增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农产品电商中心项目,新增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以上农业科创、研学等平台项目、休闲农业项目(商业地产方面投资不计入),新增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农产品流通交易市场项目(指直接用于农产品交易流通的相关设施设备)。
2.申报主体
宿迁市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涉农企事业单位,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主体明确的各类农业园区,经工商登记的农业(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家庭农场,专业种养大户,以及其他为农服务机构。
申报主体负责人须与相关注册登记资料一致(特殊情况须由辖区农业农村部门或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拥有本市区域内土地、水面经营权证(承包经营权流转租赁协议)。
申报项目中涉及设施农业用地需取得用地手续;畜禽养殖类、产品加工类项目需按规取得环评批复(或进行备案)、用地规划许可、工程施工许可。
申报单位内部管理规范、档案资料健全,能够满足项目验收和审计的需要。
3.限制申报事项
(1)已经享受过各级各类财政补助的建设内容,不得再行申报(扶贫资金除外)。
(2)对上年度以来出现农产品质量抽检不合格,检出禁用农(兽)药,拒绝监督检查、例行抽检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
(3)对有举报查实存在重大问题,以及上年度承担各级财政支农项目存在违纪违法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
(4)对近三年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
四、补助额度
市财政补助额度不超过审定固定资产总投资的30%,单个项目补助额度不超过.500万元。各地对提供“宿有千香”品牌农产品支撑的项目,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已备案或认定)内项目,强村富民带动作用大的项目要加大支持力度。
五、项目管理程序
1.主体申报。各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本申报指南要求,组织辖区内项目申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填报《2022年市级农业重大项目建设补助资金申报备案汇总表》(附件3-1),并提交相关申报佐证材料,报至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2.区级审核。各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在本申报指南下发后30日内,完成对申报项目的审核,以正式文件形式(编文号)将审核通过的项目汇总后报市农业农村局,相关申报佐证材料一并上报。各区要加强对申报项目的审核把关,严禁将不符合指南支持范围、不能按期实施完成、未落实用地、环评审批备案手续、申报主体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等情况的项目上报。
3.市级备案。市农业农村局收到各区申报材料后,会同市财政局对申报项目开展审查,经公示无异议后下发备案文件。市级备案后,因外界不可抗因素导致项目不能如期完成的,各区可在实施期限内上报储备项目申请变更。
如地区申报指标有结余,市农业农村局将会同市财政局将结余指标调剂至其他区使用。
4.方案批复。各区农业农村部门在收到市级备案文件后,要及时组织项目单位完善实施方案,并正式批复。实施方案为项目验收的重要依据。
5.项目验收。依据备案项目建设投产情况,各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备案项目适时组织审查验收,可以分期验收分批拨付,力争早投产早达效,减轻实施主体资金压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各地于2022年12月10日前将验收结果汇总表(附件3-2)以及验收意见、验收专家签字,以正式文件形式(编文号)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逾期未报视为放弃。
6.资金拨付。市级资金先行预下达70%,剩余部分在12月份根据各地验收结果结算后下达。各地要于2023年1月底前将资金拨付至项目单位。
项目申报联系人:市农业农村局计财处陈艳彬;电话:82289050。
附件:3-1. 2022年市级农业重大项目建设补助资金申报备案汇总表
3-2. 2022年市级农业重大项目建设补助资金验收情况汇总表
附件3-1
2022年市级农业重大项目建设补助资金申报备案汇总表
单位名称:(区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址(到村居) |
实施单位 |
主要建设内容(尽量量化) |
计划建设时间(起止) |
计划建设面积(亩) |
计划固定资产总投资(万元) |
单体投资强度(万元/亩) |
申报补助资金(万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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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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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固定资产总投资含土地租金、土地整理、生产设施设备、基础设施设备等投入,不含农资、种苗、劳务等消耗品投入;农旅结合项目不含商业地产方面投入。
附件3-2
2022年市级农业重大项目建设补助资金验收情况汇总表
单位名称:(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址(到村居) |
实施单位 |
主要建设内容完成情况(完成数量及综合完成率) |
建设时间(起止) |
建设面积(亩) |
核定固定资产总投资(万元) |
核定固定资产总投资完成率(%) |
核定带动村集体增收总量(万元) |
安排奖补资金(万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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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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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固定资产总投资含土地租金、土地整理、生产设施设备、基础设施设备等投入,不含农资、种苗、劳务等消耗品投入;农旅结合项目不含商业地产方面投入。
附件4
种质创新能力建设资金申报指南及管理要求
一、支持方向
农业种质科技平台建设、种质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二、支持重点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解决好种子和耕地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我市种质自主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重点支持市内农业种子企业、农业科研机构、农业产业园区、有种质创新能力的市直直属科研部门和推广部门,围绕农业“三群四链”构建和国家粮油安全战略建设种质支撑平台,包括实验室建设、研发基地建设、相关设施设备购置、种质资源库建设等。
三、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
(1)宿迁市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农业(包括农作物、果蔬、种畜禽、水产,下同)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农业企业、农业科研机构、农业产业园区等(以下简称第一类项目主体);2年内未被主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
(2)有种业创新能力的市直直属科研部门和推广部门(以下简称第二类项目主体);2年内未被主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
2.申报要求
对第一类项目主体实施的,项目实施期限为2021年1月—2023年12月,实施单位具备种子繁育资质,有不少于5人科研团队,有资金配套能力,项目科技含量较高。
对第二类项目主体实施的,项目实施期限为2021年1月—2023年4月,实施单位有种质创新能力和相关技术人才,项目带动力较强。
四、补助额度及资金下达
对第一类项目主体,按照不超过审定固定资产总投资的5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具体补助额度由市级组织申报评审后确定。全市补助实行总额控制,不超过400万元。资金下达方式为“先建后补”,在今年底前完成建设并通过验收的在2023年兑现下达奖补资金;在明年底前完成建设并通过验收的在2024年兑现下达奖补资金。
对第二类项目主体,项目投资可全部由市级安排,单个项目具体补助额度由市级组织方案评审后确定。全市补助实行总额控制,不超过200万元,如立项不足将资金调整入农业重大项目建设补助。资金下达方式为“切块下达”,通过项目评审后在今年下达资金。
五、管理程序
(一)第一类主体实施的项目采用“竞争立项”方式,由项目申报单位自愿提出申请,县区主管部门择优推荐,市级评审立项,全市立项个数不超过5个。
项目申报单位根据申报指南向当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提交《2022年度种质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申报书》(格式见附件4-1)和项目佐证材料(如用地合规证明、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种子繁育资质证明、科研团队佐证、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图片资料等)。各县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财政部门对申报单位的资格条件、申报材料、用地环评等审批备案材料、社会信用情况进行严格审核,择优后由县区农财两部门联合行文推荐报市农业农村局和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会市财政局经组织专家评审、集体研究决策、公示无异议后立项。各县区于本申报指南下达后一个月内将推荐材料及项目申报材料报市,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二)第二类主体实施的项目采用“任务下达”方式,由市主管部门根据地方产业发展需求,结合承担单位技术优势下达建设任务。
项目承担单位于本申报指南下达后一个月内,向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计财处及相关业务处室行文上报申报材料,包括申报文件、《2022年度种质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申报书》(格式见附件4-1)和项目佐证材料(如用地合规证明、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技术人才佐证、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图片资料等)。
项目申报联系人: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处张志伟,电话:82289065。
附件4-1:2022年度种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申报书(格式)
附件4-1
2022年度种质创新能力建设项目
申报书(格式)
专项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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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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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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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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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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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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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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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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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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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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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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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农业农村局
二○二二年
一、立项依据
阐述本项目实施的目的、意义,项目实施的工作基础及本项目拟达到的预期效果。
二、实施地点
具体的实施地点及带GPS定位简要示意图。
三、实施内容
详细描述项目实施的具体内容及关键技术,项目的科技含量与特色创新之处。
四、绩效目标
逐项写明项目实施结束时所要达到的绩效指标。所有建设指标应是在项目实施期内完成的,要量化、具体可考核。
五、计划进度
按月或季度列出主要工作内容及阶段目标,要与实施内容和绩效目标呼应。
六、保障条件
说明申报单位概况,现有工作基础;项目实施具备的科研队伍、经费投入能力及项目服务管理能力;本项目实施存在的风险及预防方案。
七、经费预算与筹措方式
项目计划总投入 万元。其中:申请市级财政补助
万元,自筹 万元。
项目经费预算表(万元)
预算支出内容 |
总预算 |
其中: 申请市财 政补助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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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支出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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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主要参加人员情况
1、项目负责人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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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参加人员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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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年龄 |
职务 |
承担任务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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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申报单位审查及承诺意见、盖章
申报单位 |
(如:本项目建设内容未获得其他财政奖补资金;本单位信用情况良好,近三年无严重失信行为;本项目如获批,承诺按照批复方案按期完成建设,否则放弃奖补资金)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属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
(如:经审核该项目符合申报指南要求,现予以推荐上报,本项目如获批,将督促实施单位严格按照批复方案完成建设) (公章) 年 月 日 |
十、附件清单
附件5
农业科技支撑项目申报指南及管理要求
一、支持方向
支持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围绕农业“三群四链”构建和国家粮油安全战略,开展高产高效生产技术集成创新与示范。
二、实施条件
本项目由市农科院组织实施,要求2023年4月底前实施完毕,实施的以往延续性项目要说明申报项目的差异性及延续研究的必要性。
三、项目额度及资金下达
补助总额不超过60万元,项目投资可全部由市级安排,单个项目具体补助额度由市级组织申报评审后确定。如立项不足将资金调整入农业重大项目建设补助。资金下达方式为“切块下达”,通过市级评审后在今年下达资金。
四、管理程序
项目立项方式为“任务下达”,市农科院在申报指南下达后一个月内,向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计财处及相关业务处室行文上报申报材料,包括申报文件、项目申报书(格式可参照附件4-1)和项目佐证材料。
申报联系人:市农业农村局科教处王雅倩,电话:82289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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