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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农业农村局公告

  • 发布日期: 2025-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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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310, 本机关执法人员在京杭大运河水域湖滨新区皂河镇七堡段开展执法检查时,查获1艘涉渔三无(无船牌名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船舶及捕捞设备。查获时,当事人不在现场,相关情况详见附件。

根据《渔政执法工作规范(暂行)》(农渔发〔202027号)第四十条、第六十条和《江苏省行政程序条例》第五十九条之规定,现要求当事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宿迁市农业农村局接受调查,并提供下列证据:个人身份证、涉案船舶合法有效证件,逾期未接受调查并提供合法证书,视为主动放弃陈述申辩等相关权利。根据财政部《罚没财物管理办法》(财税〔202054号)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六条之规定,我将依法对上述船舶进行处理。

附件

1.宿迁市农业农村局查获涉渔“三无”船舶及捕捞设备清单

2. 宿迁市农业农村局查获涉渔“三无”船舶及捕捞设备照片

宿迁市农业农村局

2025313

联系电话:0527-82289126   82289127

联系地址:宿迁市农业农村局(宿迁市宿城区太湖路67号)


附件1.

宿迁市农业农村局查获涉渔“三无”船舶及捕捞设备清单

编号

物品名称

查获时间

查获地点

单位

数量

备注

1

船舶

2025311

京杭大运河水域湖滨新区皂河镇七堡

1

灰色玻璃钢船船内有锂电一体机1

附件2.

宿迁市农业农村局查获涉渔“三无”船舶及捕捞设备照片

2025年3月11日执法人员在京杭大运河水域湖滨新区皂河镇七堡段查获涉渔“三无”船舶及捕捞设备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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