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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水产品质量安全有奖举报公告

  • 发布日期: 2025-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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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统一举报电话:025-83123110

(一)举报范围

我省鳊鱼、鲫鱼养殖主体。

(二)受理内容

1. 使用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的养殖行为;

2. 未取得检测合格证明擅自出塘的行为

(三)奖励标准

对上述内容的举报,一经查实,给予举报人相应奖励:使用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的,奖励不超过2000/未取得检测合格证明擅自出塘的奖励不超过1000/件。

(四)实行时间

即日起至2026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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