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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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加快推进新型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方案》政策解读
索引号 014319784/2024-00012 分类 政策解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其他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公开日期 2024-01-07
文号 关键词 新型食品产业,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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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有效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关于加快推进新型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方案》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重点产业链培育工作部署,推动现代农业接二连三、延链强链,促进我市食品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起草了《关于加快推进新型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方案》。文件起草完成后,先后2各县区(含市各功能区)及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征求意见和建议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修改完善最终报市政府同意后印发。

二、文件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共分总体要求、重点举措政策扶持、保障措施个方面内容。

总体要求紧紧围绕研发能力强、联农带农强、基础配套强、产业集聚度高、效益贡献度高、品牌知名度高发展目标重点在猪肉食品、水产品加工、果蔬食用菌加工三个领域加快突破,在稻米粮油(速冻面食)、肉禽加工、乳制品以及宠物食品四个领域扩量提质。到2025年,全市新型食品产业规上产值突破400亿元。

重点举措包含六项具体行动每一个行动都有针对性地提出主要任务和要求,并明确了工作目标和责任单位。一是实施产业主体培育行动。坚持内培外引并重,快速扩大增量、做大存量,加速新型食品产业总量扩张二是实施园区载体建设行动。优化食品产业园(农产品加工集中区)空间布局,加快各县区(功能区)食品产业园(农产品加工集中区)的规划建设提升园区承载能力三是实施技术创新提升行动。以企业为主体,推动企业绿色化改造、智能化改造、创新能力建设,加快将本土农产品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四是实施产业协同发展行动。支持新型食品加工企业建设标准化原料生产基地支持原料生产基地提档升级建设产业化联合体。五是实施品牌打造促进行动。推进新型食品产业全链式标准化建设,加强品牌营销推广,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六是实施冷链物流体系补强行动。加快构建产地预冷、冷链运输、冷链仓储、定制配送等全冷链物流体系。

政策扶持。从八个方面制定20条扶持政策。一是项目招引方面,对新招引的亿元以上新型食品加工项目,项目落户的县区(功能区)采取“一项目一议”方式予以重点支持,对属于关键环节清单的补链强链项目给予不超过实际投入20%的奖补,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二是企业培育方面,对首次升规入统销售收入首次达到亿元、5亿元、10亿元以及每新上10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不同程度奖励,对优势企业全资收购上下游中小企业的,给予一定支持。三是载体建设方面,对获批省级农产品加工集中区的县区,给予500万元奖励;对食品加工年产值达到一定层级的,给予一定奖励。四是创新驱动方面,围绕企业技术攻关、建设研发机构、制(修)定国家或行业标准等按不同类别、不同层级给予奖励。五是技术改造方面,对实施技术改造项目,创建省级示范智能工厂、车间,实施清洁生产、循环经济项目,新命名为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和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奖励。六是产业协同方面,对符合要求建设原材料标准化生产基地的企业,纳入所在县区农业重大项目奖补;对牵头建立产业化联合体或新成立的(农副产品)营销企业,按采购额给予不同程度补助七是品牌营销方面,鼓励新型食品加工企业参加国际和全国性食品展会,申报农业农村部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省知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产品品牌“宿迁精品”绿色食品等,成功获评的给予相应奖励八是冷链物流方面,对在产地建设符合要求的农产品产地集配中心,以及新建或改扩建的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的主体,根据投资额分别给予一定补助

保障措施明确了健全组织保障、加强督查考核、强化项目要素保障、加大宣传引导力度等四项保障措施。

本行动方案中各项奖补资金,县域企业由市、县财政按2:8比例分别承担,市区企业由市、区财政按5:5比例分别承担。相关政策由各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解释、制定申报指南并组织实施。本行动方案有效期为202411日至202512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