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为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部署,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市农业农村局会同资规、住建部门于今年3月份启动了《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 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农民住房建设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起草工作。文件起草过程中,在全面落实上级要求的前提下,重点突出规划引领、村庄分类管控,于6月下旬形成初稿,先后2次向各县区、各功能区以及5家市直部门征求意见,共收到反馈意见26条,均相应予以吸收采纳。11月21日,通过市政府六届四十四次常务会议审议,11月25日正式印发。
二、主要内容
《通知》共分6个部分。
第一部分,强化规划引领。围绕持续优化镇村布局、加快村庄规划编制进程、优化村庄形态设计三个方面,提出按年度开展镇村布局规划动态更新工作,每年6月底前,完成当年动态更新,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必须明确规划发展村庄。到2024年底前实现村庄规划管理全覆盖等工作目标。
第二部分,保障农民住宅建设用地需求。每年开展农民建房需求调查,分类摸清农民建房需求。在原村庄内没有空间保障农民建房需求的,要在规划发展村庄为有意愿建房的农户留足建设空间。要合理保障农民建房空间和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第三部分,规范宅基地和住房建设审批。严格“一户一宅”规定,明确对分户新建、异址新建、原址翻建、改扩建等依法依规办理农村宅基地用地和建房行政审批。提出农村宅基地和农民住房建设按照农户申请、村级审查、部门联审、乡镇审批的程序进行,乡镇全面实行“一窗收件、一站服务、一次审批”制度。
第四部分,多种途径保障农民的居住权益。要求有序安排住房建设、探索多种住房建设形式和加强农民住房建设金融支持。明确规划发展村庄、其他一般村庄和搬迁撤并类村庄分类管理措施。鼓励探索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使用权的可行路径,鼓励探索农民出资自建、农民出资代建等建设形式。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农民住房建设中长期贷款投放。
第五部分,提升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围绕提升农房建设品质、提供农房设计服务、加强建设过程监管三个方面,提出积极推进“功能现代、结构安全、成本经济、绿色环保、风貌协调”的现代宜居农房建设,编制不同面积、户型多样、功能完善的农房标准设计图集。明确建设过程全面落实“四到场”要求。
第六部分,严格落实职责要求。明确县区、乡镇政府以及部门职责,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和事项,协同处置信访矛盾与法律纠纷,共同做好农村宅基地审批和农民住房建设管理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