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请王海宁等同志为市农业委员会政风行风监督员的通知
各县(区)农委、泗洪县水产局,市经开区农村工作局、湖滨新区社会事业局、洋河新区社会事业局,委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市农委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社会团体及社会各界人士对市农委各处室各单位的政风行风民主监督作用,推进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深入开展,经市委统战部和各县区推荐,市农委研究决定:聘请王海宁等同志为市农委政风行风监督员(具体名单附后),聘期两年。
各县区、委各处室、委属各单位要支持协助监督员的工作,积极配合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活动。请各位监督员要严格按照《宿迁市政(行)风评议员管理办法》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有关要求,实事求是,公正廉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要按照统一安排,采取明查暗访和座谈走访等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对市农委政风行风状况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特此通知。
附:宿迁市农业委员会政风行风监督员名单
宿迁市农业委员会
2013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