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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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加强全市农业农村法治文化建设的通知
索引号 014319784/2022-00099 分类 重点工作   农业、畜牧业、渔业    通知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公开日期 2022-04-11
文号 宿农法〔2022〕4号 关键词 法治文化,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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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有效

关于加强全市农业农村法治文化建设的通知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宿迁经开区、市湖滨新区、市洋河新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局各有关处室(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农业农村法治文化建设的通知》(苏农办法〔2022〕7号)精神,深入挖掘、展示我市农业农村领域法治建设成就,推出更多群众喜爱的法治文艺精品,切实发挥法治文化在农业农村法治建设中的引领示范和滋养熏陶作用,现就加强全市农业农村系统法治文化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自信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法安天下、德润人心,坚持知行合一、重在实践,坚持继承发展、守正创新,充分发挥文化的思想教化、行为塑造、风尚引领功能,持续提升干部群众的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切实增强干部群众对社会主义法治的情感认同、价值认同和行为认同,为建设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新时代鱼米之乡奠定良好的法治基础、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列入干部培训必训内容,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不断提高农业农村系统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同农业农村普法工作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农业农村普法阵地作用,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

(二)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持续推进宪法宣传教育,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农民丰收节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宪法进农村”主题活动,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意识,推动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乡村法治氛围。

(三)提升干部群众法治素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突出精准化普法服务与实践养成,加大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力度,引导农民群众强化法治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正确维护法律权利、理性表达诉求,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扎实推进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组织有针对性的学法用法培训,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与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结对子”活动,打通普法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

(四)创作农业农村法治文化文艺作品。激发农业农村法治文化创新活力,将法治元素融入手工技艺、传统美术、戏剧曲艺等传统民俗文化和乡土文化,积极创作富有时代特征、具有农业农村特色、群众喜闻乐见的书画、摄影、诗词、楹联、公益广告、动漫、微电影等法治文化作品,快板、相声、小品、戏曲等法治文艺作品,推动农业农村法治文化进农村、进企业、进机关。各县(区)每年创作优秀法治文化作品 2 部(篇、幅)、法治文艺节目 1部以上,各功能区每年报送优秀法治文化作品或文艺节目2部以上。建立市级农业农村法治文化文艺精品库,逐步实现共建共享。加大法治文化惠农服务力度,因地制宜开展法治文艺下乡巡演、以案释法宣讲、法律知识竞赛、法治书画展览等为重点的“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让农民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得到教育、受到熏陶。作品报送要求详见附件。

(五)加强农业农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结合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利用农村文化礼堂、法治主题公园、法治文化长廊、村史馆、农家书屋等公共文化资源,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借助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机融入农业农村法治文化元素,扩充、升级现有法治文化阵地,丰富内涵形式,扩大覆盖面,提高利用率和群众参与度,传播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市农业农村部门要把农业农村法治文化建设摆上重要位置,将其作为法治政府建设和落实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作为法治宣传教育评价指标体系的重要方面,科学研究制定本部门农业农村法治文化建设实施方案。要保障法治文化建设经费,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抓好法治文化建设,带头参加法治文化活动,定期听取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推动法治文化建设中的重要问题。

(二)健全工作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本部门本系统法治文化建设,建立健全农业农村部门党委(党组)统一领导、法治机构牵头组织、业务机构分工负责、各方力量共同参与的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机制。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社会资金参与法治文化建设,拓宽法治文化建设资金的来源渠道。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志愿服务精准化、常态化、便利化、品牌化,鼓励更多文艺领域的专业人员参与农业农村法治文化建设。

(三)加强典型引路。鼓励和支持各县(区)、功能区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差异化探索,推动农业农村法治文化建设实践创新,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成果宣传和典型推广,通过点上提升、面上推广,充分发挥示范效应,引领带动农业农村法治文化建设。

(四)展示创新成果。为传播展示近年来我市农业农村法治文化建设成果,推动精品创作,营造良好氛围,根据省农业农村厅要求,请各县(区)遴选推荐1—2部优秀法治文艺节目(快板、相声、小品、戏曲、舞蹈等)于4月25日前报送市局法规处(以视频格式报送),市局将汇总上报省厅。省厅将择优在全省农业农村系统领导干部法治建设培训班、第六届“情暖三农·送法下乡”普法宣传等活动展演。


附件:法治文化(文艺)作品报送要求


宿迁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法治文化(文艺)作品报送要求

一、报送类型与格式

作品应围绕法治主题,包含但不限于以下种类:

1.平面类

适用于制作成墙体、海报招贴、宣传单、包装等媒介上的法治公益广告,以word或jpg图片格式报送,图片分辨率不低于300dpi。

2.文艺类

(1)短小说、诗歌、楹联、剧本、微故事等,以word格式报送;

(2)书法、摄影、绘画、卡通、漫画、插画、剪纸等作品,以word或jpg图片格式报送;

(3)快板、相声、小品、戏曲等传统曲艺及舞蹈等法治文艺节目,以视频方式报送。

3.视频类

微视频、微电影、微动画、沙画、手影等法治公益广告或作品,以MP4文件格式进行报送,画面分辨率不低于1080P。

所报送作品须为原创。具体作品形式可参阅法润江苏普法平台:http://frjs.jschina.com.cn/

二、报送数量

各县(区)每年向市局法规处报送优秀法治文化作品 2 部(篇、幅)、法治文艺节目 1部以上,各功能区每年报送优秀法治文化作品或文艺节目2部以上。作品报送情况纳入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年度考评指标。市局法规处联系方式:工作邮箱nw84374135@163.com,联系电话:82289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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