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农业农村局

政府信息公开

名称 关于进一步做好2023年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14319784/2023-00157 分类 重点工作   农业、畜牧业、渔业    通知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公开日期 2023-04-25
文号 宿农机〔2023〕7号 关键词 秸秆,机械化还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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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有效

关于进一步做好2023年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宿迁经开区、市湖滨新区、市洋河新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秸秆机械化还田对培肥地力、保障粮食安全意义重大,秸秆还田补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注度高各县区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秸秆机械化还田和生态型犁耕深翻还田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实施方案,完善技术路线,委托第三方核查,落实补助资金,开展绩效评价,严格补助程序,稳步开展秸秆机械化旋耕还田,认真实施生态型犁耕深翻还田,积极推进监管手段创新,提高监管质量。2023年,全市计划完成秸秆机械化还田面积 541万亩,还田率60 %,其中,计划完成生态型犁耕深翻还田面积20.5万亩(详见附件)。现就进一步做好2023年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部门职责,严格责任落实

各地要积极争取县(区)政府领导的支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行政推动,密切与财政等部门的协调配合,组织实施秸秆机械化还田,贯彻落实秸秆还田补助政策。各地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压紧压实乡镇政府对申报作业面积的准确性负核实监管责任的要求,督促履职尽责,激发主观能动性,除落实好面上监管外,更要强化重点对象和规模补助面积的核查,认真做好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分解,政策宣传告知、技术培训、还田面积和质量核查监测、补助资金申报公示、建档立册等工作。强化村级确认统计操作环节,村(居)两委会要准确把握补助对象、范围、标准等政策规定,为补助对象精准申报作业补助面积,严格有关程序,落实经办作业补助填报的村组人员实行回避制的要求,按规定做好公示核查,对确认申报的补助对象、补助面积以及银行卡号的准确性负责,把好补助政策执行到位源头关。

二、加强政策宣传,推进信息公开

各县(区)要继续做好秸秆还田补助政策宣传工作,重点围绕补助对象、补助范围、补助标准、作业标准和申报程序等要点,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途径,进行全方位多层次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足量印制、广泛发放秸秆还田补助政策告知书、给农民群众一封信,认真落实补助资料申报公示制度,确保相关信息公开透明,提高农民群众等相关利益主体的政策知晓率。各地要公开业务咨询和投诉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政策咨询,妥善处理有关秸秆还田方面的问题,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强作业标准,提高还田质量

各地要参照省有关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当地制定的秸秆还田作业标准,稳步提高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质量,进一步完善秸秆机械化还田集成技术路线,推进良法良机配套,农机农艺融合,提升秸秆还田集成应用水平。加大高性能还田机具推广,优化还田装备结构,引导跨区作业,满足还田作业需求,促进还田质量提升。各县区要加强农机农艺协调配合,深入田间地头做好技术指导,督促联合收割机下田收割要把好秸秆粉碎匀抛源头关,统筹解决作业质量问题。积极推进秸秆生态型犁耕深翻还田示范,省厅今年下达宿迁有关县区生态型犁耕深翻还田计划任务14.5万亩,其中,市局将市辖区2万亩计划分配至湖滨新区和洋河新区各1万亩。各县区要按照省厅苏农办机〔20233 号文件有关要求做好犁耕深翻补助政策执行,因地制宜开展整村整乡镇整体推进犁耕翻示范,狠抓作业质量,扩大示范面积,确保完成省下达的目标任务。

四、加强督查监管,防控补助风险

各县(区)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做好政策告知、确认公示、第三方核查、资金兑付、监督检查等规定动作强化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和第三方核查相结合的督查机制。各地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责任担当,对乡镇上报的补助资料和第三方的核查报告要开展核查抽查,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积极支持市、县区第三方核查工作,加强对第三方核查监管,严明核查纪律,提高第三方核查的独立性,提升监管的公信力。加大对虚假补助申报行为的惩处力度,对虚报冒领的补助对象,推进建立不诚信名单制度,要严格按照省有关规定进行惩戒教育。要会同财政部门,认真落实省秸秆还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补助资金监管切实做到七个严禁,加强风险防控, 确保惠农政策规范实施。    

五、加强智能监测,提高监管质量

中央20231号文件明确支持北斗智能监测终端及辅助驾驶系统集成应用今年省厅文件要求采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强化作业面积、作业质量监测。各地要深刻领会省厅战略意图,深刻认识信息化智能化手段是有效防控秸秆还田补助风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贯彻落实省厅文件精神,采取切实措施,统筹资金扶持,加大补助推广,大力推进北斗智能监测设备安装,增加智能终端保有量,开展操作培训,保障秸秆还田作业智能监测需求。各县区要积极开展以规模种植户、整村整镇推进为重点,加大信息化智能化创新监管示范力度,加强电子围栏建设,积极开展秸秆还田和犁耕深翻规模种植户智能监测示范,以智能监测数据作为还田补助面积认定的重要参考依据应用试点,强化结果应用,发挥导向作用,同时与第三方核查相结合,提高补助面积的精准度和公信力。

附件:全市2023年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目标任务分解表

宿迁市农业农村局

2023425

(此件公开发布)


全市2023年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目标任务分解表

单位:万亩

序号

县区

小麦

水稻

玉米

合 计

种植面积

计划秸秆还田面积

其中,计划犁耕翻面积

还田率

种植面积

计划秸秆还田面积

其中,计划犁耕翻面积

还田率

种植面积

计划秸秆还田面积

其中,计划犁耕翻面积

还田率

种植面积

计划秸秆还田面积

其中,计划犁耕翻面积

还田率

1

沭阳县

141.2

114.0

2.0

80.7%

115.3

44.0

3.0

38.2%

13.5

5.3

1.0

39.4%

269.9

163.3

6.0

60.5%

2

泗阳县

71.2

59.0

 

82.8%

55.2

20.0

3.0

36.2%

12.0

5.0

 

41.7%

138.5

84.0

3.0

60.7%

3

泗洪县

142.0

105.0

 

73.9%

98.4

42.0

0.7

42.7%

36.8

14.7

4.3

39.9%

277.2

161.7

5.0

58.3%

4

宿豫区

45.7

39.0

 

85.4%

45.1

15.0

2.0

33.3%

 

 

 

 

90.8

54.0

2.0

59.5%

5

宿城区

39.1

29.0

 

74.2%

32.1

12.0

2.5

37.4%

5.4

3.0

 

55.4%

76.6

44.0

2.5

57.5%

6

宿迁

经开区

4.0

3.5

 

88.2%

3.1

1.5

 

47.8%

0.5

0.3

 

60.0%

7.6

5.3

 

69.6%

7

湖滨新区

9.1

7.5

 

82.6%

6.9

3.5

1.0

50.7%

0.7

0.4

 

59.7%

16.7

11.4

1.0

68.5%

8

洋河新区

12.5

10.0

 

80.0%

5.4

3.0

1.0

55.6%

6.7

4.3

 

64.2%

24.6

17.3

1.0

70.3%

9

合计

464.7

367.0

2.0

79.0%

361.5

141.0

13.2

39.0%

75.6

33.0

5.3

43.7%

901.8

541.0

20.5

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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