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农业农村局

政府信息公开

名称 关于公布2023年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名单的通知
索引号 014319784/2023-00281 分类 重点工作   农业、畜牧业、渔业    通知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公开日期 2023-07-11
文号 宿农规划〔2023〕1号 关键词 市级,现代农业,园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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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有效

关于公布2023年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名单的通知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湖滨新区、市洋河新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为充分发挥好农业园区引领支撑农业现代化的重要作用,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的通知》,经园区自评、县区审核申请、市级评审和公开公示等程序,同意沭阳县韩山现代农业产业园5个产业园纳入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现将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布,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园区建设工作,进一步健全组织管理机构,统筹协调园区建设管理工作,及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举措,认真解决园区创建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推进园区各项任务落实。园区所在地县(区)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创建工作的跟踪管理和指导服务,推动进一步争创国家和省级农业产业园,坚决杜绝重申报、轻管理等现象。

二、明确建设重点。瞄准园区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科学划分园区内部功能区,合理布局种养区、加工物流区、休闲农业区、科技研发区、双创孵化区、综合服务区等功能板块。按照一园一主业”“规模+特色的路径,聚焦全产业链体系构建,大力实施农产品加工、市场物流、休闲观光、电子商务、科普体验等项目,推动产业扩面提质、增值增效。积极探索镇园一体园区管理模式,推动镇园公共配套一体规划、一体推进建设,在空间布局、基础设施配套、公共服务配置上互为支撑、相互促进。

三、注重要素保障。积极搭建科技创新、技术应用与示范、数字化管理、电商服务、人才服务五大平台,提升园区服务保障水平。强化用地支持,坚持土地跟着项目走,规范园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积极协调解决园区建设用地需求,保障园区项目顺利落地。强化财税支持,完善涉农资金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加强涉农资金整合优先支持农业园区创建,引导社会资本入园建设。强化金融保险支撑,加大园区贷”“农业设施抵押贷等信贷新产品推广力度,拓宽入园主体融资渠道

四、加强动态管理。加强对纳入创建名单的园区进行日常调度管理,对建设进度缓慢、辐射带动作用较小的园区将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撤销其创建资格。园区创建时间原则上为1年,创建完成后,由各县(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按照建设标准组织自评,市农业农村局将结合自评情况、日常调度评估情况,组织省、市相关专家开展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认定工作。

联系人:马晨琛,电话:82289035,邮箱:sqnyncgh@163.com

附件:宿迁市2023年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名单

宿迁市农业农村局

2023711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宿迁市2023年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名单

1.沭阳县韩山现代农业产业园

2.泗阳县穿城镇现代农业产业园

3.泗洪县孙园现代农业产业园

4.宿城区蔡集现代农业产业园

5.宿迁市湖滨新区现代农业产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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