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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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宿迁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索引号 014319784/2024-00008 分类 重点工作   农业、畜牧业、渔业    报告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公开日期 2024-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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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今年以来,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开展农业农村领域政策法规调研,抓好农业农村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推进农业执法体系建设和放管服改革,加强行业监管检查力度,不断提升法治建设工作水平,较好地维护了我市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提高了广大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依法经营和依法维权的意识与能力,为我市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依规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规范部门行政权力清单管理。严格按照省市相关工作要求,及时做好行政权力清单的动态调整工作,删除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经营条件认定等法律法规明确予以废止的审批事项。调整后,我局目前共有6大类行政权力事项407 项,公共服务事项45项。对所有事项按照权责法定原则和放管服改革要求,逐项制定完善办事指南,并及时通过江苏政务服务网进行公开。二是推进一网通办。按照省厅统一部署要求,于3月份正式启用全省农业农村系统统一审批平台,率先实现一网通办、异地可办。同时,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对受理、审查、审批等环节运行流程进行规范,确保依法依规开展审批,有效防范化解审批领域廉政风险。三是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今年以来,共按先证后核(告知承诺)方式办理许可事项114件。同时,积极探索将饲料生产许可、肥料登记等审批事项纳入告知承诺制改革范围,在全省率先采用告知承诺(先证后核)方式办理饲料生产许可2件、肥料登记审批3件,为企业产品及早上市经营提供便利。四是推进电子证照应用。加强电子证照归集报送工作,全年归集报送电子证照数据117条。积极探索超管电子证照应用场景,对申请人缺少证照类材料的,窗口人员主动通过超管电子证照库在线获取,不再要求服务对象提供。五是创新信用评级分类监管模式。根据省农业农村厅批复同意,我局创新利用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率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农资领域信用评级分类监管试点。依据农资领域监管对象最近3年的信用状况和信用等级划分标准,将辖区内农资监管对象划分为ABCD四个信用等级,对不同信用等级,采取不同的双随机抽查比例,实施分级分类抽查监管,信用等级越低,抽查比例(数量)越高,实现双随机抽查和信用监管“无事不扰”而又“无处不在”的差异化监管目的。全年共评定A级监管对象245家,B20家,C40家。采取双随机的方式抽查农资领域监管对象20家,其中A级企业4家(占比20%),B级企业6家(占比30%),C级企业10家(占比50%)。2023年,我局信用分类监管试点工作被省信用办评选为全省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创新项目。今年428日,农业农村部召开全国农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座谈会,我局在会上针对农资领域分类监管工作作了典型交流发言,受到同仁一致好评,相关做法相继被《农民日报》《宿迁日报》等宣传报道。

(二)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一是加强机关内部学法用法。印发了《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对学法用法和普法宣传教育作出具体规划。今年以来,先后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民法典讲座、消防法规培训、农机安全法规培训等专题法治培训活动6次,组织工作人员到骆马湖法治基地第一法庭旁听庭审活动2次,组织全市执法人员到浙江大学开展农业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培训,培训执法骨干40人次。二是加强对服务对象的普法宣传教育。寓普法与服务之中,将普法宣传与日常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充分利用执法监管、项目审批帮办、平安乡村联创、农技服务、基层调研、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等,深入开展涉农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意识和诚信意识,引导农民群众依法维权。今年以来,相继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安全生产月”“植保植检法治宣传月”“宪法宣传周及安全生产培训等专题普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发放普法宣传资料、现场接受咨询、知识竞赛、媒体互动等形式开展种子、农药、植物检疫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全年发放各类普法宣传资料2.4万余份,制作宣传展板30个,悬挂法治宣传条幅20条,开展我执法·我普法系列专题普法宣传活动7,组织普法志愿服务活动5次,接受群众涉法问题咨询180余人次。三是积极推进以案释法。出台了《关于常态化开展以案释法工作的通知》,建立健全以案释法长效工作机制,并组建全市农业农村系统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库,定期进行发布。目前,全市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库已涵盖种子、农药、肥料、农产品等多个领域近50个典型案例,其中通过《宿迁日报》定期发布以案释法案例10个,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发布案例12四是加强部门普法联动。今年以来,相继联合司法部门及公安、检察院、江苏农民培训学院等开展农民工学法活动周、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禁毒普法宣传、渔业资源保护普法宣讲、高素质农民培育等普法宣传活动。625日,在市区大润发广场联合市资规局开展第33个全国土地日大型普法宣传活动,发放各类普法宣传材料260份,现场接受宅基地改革、土地确权与流转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咨询50人次。

(三)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一是全力推进农资打假。结合农业生产特点,对全市农资打假工作进行部署推动,集中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今年以来,检查各类农资企业(门店)4969个次,查处违法违规种子案件54起、肥料案件4起、农药案件50起、饲料案件10起、兽药案件33起,查没违法违规种子、农药等农资4668公斤。二是加强动物卫生监督。在做好兽药、饲料日常执法检查的基础上,针对私屠宰、动物诊疗等领域开展专项整治,查处违法案件17起;依托智慧动监项目,对全市生猪定点屠宰厂、病死畜禽收集点和无害化处理厂等场所,开展远程监管、网上巡查,先后发现处置违法违规线索13条。三是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聚焦内河水域常见的非法定置捕捞网具现象,紧盯易发多发区域和易发时段,统筹调度沿河村居、环卫等力量,分片包干定责实施集中整治,通过日巡夜查和区域蹲守相结合方式,持续加大执法监管密度,全市共查处非法捕捞案件43起,清理各类违法违规网具300余张(顶)。四是强化农机安全执法。按照市县联动执法、协同执法的路径,先后组织开展农机合作社入户执法检查、田间农机执法查处、道路安全执法等行动,累计执法检查农机具407台(套),占在册农机量的34.8%,超过省厅建议任务数29.8个百分点,位列全省第一方阵。五是有序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聚焦重点对象、重点产品和薄弱环节,坚持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办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13起,有效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一是修订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及时修订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增加行政处罚事项11项、删除行政处罚事项6项,修改行政处罚事项14项、完善行政处罚事项15项,有效保障全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合法、合理、适当地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二是积极探索柔性执法。推动《宿迁市农业农村系统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落实,对28种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120种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实现农业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今年以来,共办理不予处罚案件2件、免除罚金9.3万元,减轻处罚案件1件、减少罚金10万元。同时,加强行政合规指导工作,印发了《关于推行农业农村领域企业行政合规指导工作的通知》,编制行政合规指导事项清单4项。三是监督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组织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调研,督促指导全市农业农村部门切实推进农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农业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有效落实。1-12月份,共公示行政许可信息756条、行政处罚信息117条、行政强制信息31条,开展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讨论13次,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率实现100%全覆盖。四是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开展行政执法效能督查活动,对各县(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组织领导、权力清单、案件办理等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等7个方面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印发问题反馈单5份。组织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2次,对评查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督促整改到位。

(五)严格规范决策程序。一是严格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今年以来,共制定规范性文件1件,重大行政决策2件,制定过程均严格落实征求意见、专家论证、法制审核、集体讨论等程序规定,切实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水平。二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在重大决策、立法制规、经济合同审查、重大疑难案件及行政复议与诉讼案件办理过程中,充分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建议,有效规避法律风险,确保依法行政。今年以来,法律顾问共参与审查经济合同210份,协助审核重大行政处罚案件13起,代理参加行政诉讼案件2起,未发生被行政复议与诉讼机关纠错情况。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法治建设工作要求,坚持把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要点,作为“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统筹部署推进。成立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定期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今年以来,听取法治建设专题报告1次,组织重大涉法问题会办会5次,牵头开展法治建设调研活动1次,听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展情况报告1次。

(二)带头学法普法。推动出台《宿迁市农业农村局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工作制度》等制度文件,通过专题学习会、法律知识讲座、法治培训班等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结合局党组会、党组中心组学习会、领导干部讲党课等活动,局主要领导带头学法普法考法,撰写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文章,为机关法治文化氛围营造起到了积极的表率与引领作用。今年以来,组织党组中心组专题学法活动5次,召开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会1次,研究部署宪法进农村等重要普法活动2次。

(三)推进依法行政。定期听取行政审批工作情况汇报,规范行政审批流程,确保审批人员依法审批、服务到位。对重大决策事项及规范性文件,从严把关,督促指导相关处室(单位)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有序推进实施,确保行政权力运行规范有序。推进涉访涉诉问题依法依规办理,引导服务对象依法理性维权,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建立完善重大涉法问题协调会办和重大案件集体讨论机制,定期研究会商重大涉法问题和疑难案件办理。2023年,组织重大案件讨论13次。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普法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地区的普法投入不够,从执法办案情况来看,我市农村地区依然存在未经许可开设农药、兽药经营门市的情况,普法的精准性、实效性还不够,仍需要进一步加大农村地区法治宣传教育力度。

(二)个别领域执法力量仍需加强。农机、渔政等领域管辖范围广、主体多且分散,特别是农机安全执法领域,承担全市近4万台套的农机安全监管任务,现有农机执法力量相对薄弱。农机、渔政等少数领域的执法监管对象流动性较强,具有明显的随机性、偶发性特点,使现场执法取证工作面临较大挑战,一定程度上影响全市整体执法效率。

(三)放管服改革仍需进一步推进。少数审批事项服务改革成效还不明显,材料仍需进一步精简,承诺时限仍有进一步压缩的空间。农业农村领域实行告知承诺(先证后核)制审批的事项还不够多,证照分离改革仍需进一步深化。

四、2024年度工作打算

(一)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一是加强理论学习,重点加强农业农村部门常用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水平和执法办案能力,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和服务水平,提升综合执法能力。二是加强法制审核工作,进一步规范优化法律顾问服务方式,及时发现、纠正行政执法过程中的疏漏错误,规避法律风险,提高农业农村综合执法水平。三是加快执法装备信息化建设,按照装备现代化、信息化的要求,配齐配全信息化行政执法装备,提高对非法捕捞、无证驾驶农机等违法行为的快速反应与精准打击能力,提升基本农田保护、农村三资管理与宅基地等领域的执法信息化水平。

(二)持续推进信用评级分类监管试点。按照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进一步转变工作思路,从严进宽管真正转向宽进严管,切实创新监管方式,落实监管责任,提高监管质效。落实省厅试点要求,持续推进信用评级分类监管试点,积极拓展试点事项范围,探索在兽药、饲料等领域开展信用评级分类监管工作。同时,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和成功做法的基础上,选择部分县区进行复制推广,逐步实现信用评级分类监管全覆盖。

(三)创新优化审批服务模式。进一步优化提升审批服务方式,积极推进一网通办,继续推进落实联网+联动审批服务机制,对政务服务事项再次进行梳理优化,进一步精简不必要的材料,清理无谓证明。持续深化农业农村系统证照分离改革,争取在更多事项上进行创新试点,扩大告知承诺(先证后核)制审批事项范围,不断提升证照分离改革成效,提升服务对象改革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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