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农业农村局

政府信息公开

名称 关于印发宿迁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14319784/2024-00109 分类 重点工作   农业、畜牧业、渔业    通知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公开日期 2024-05-08
文号 宿农法〔2024〕4号 关键词 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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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有效

关于印发宿迁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各处室(单位):

现将《宿迁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宿迁市农业农村局

202458

(此件主动公开)


宿迁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法治宣传教育

活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增强广大干部和农民群众的法治观念,提升乡村依法治理能力,根据市法宣办《关于印发<宿迁市市级机关2024年度普法任务清单>的通知》(宿法宣办〔20242号)要求,结合我市农业农村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围绕省市关于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的相关部署要求,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将普法融入行政执法和管理服务全过程、各方面,推动法律法规进基层、进乡村,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营造法治环境,为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二、重点任务

突出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涉农法律法规、信用法规、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纳入本部门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的法律法规的宣传;突出与我市建设新时代“鱼米之乡”以及与农业农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突出学法守法与法治实践,将其成效作为检验普法守法用法的重要标准。结合工作职能,主动融入、积极推进法治政府与法治机关创建活动,推动普法守法向系统拓展、向基层延伸、向群众渗透,不断提“三农”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三、活动安排

(一)加强机关内部学法

1.结合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执法培训、专题讲座等,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年内组织学法不少于2次。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党内法规。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及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畜牧法等涉农法律法规。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年度组织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或观看庭审录像 1次以上。

牵头责任处室(单位):机关党委、法规处、执法支队

2.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新提拔干部、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考试,积极参与第七届“百万党员学宪法学党章考法律”网上知识竞赛活动,确保参与率 100%。

牵头责任处室(单位):人事处、机关党委、法规处、执法支队

3.营造机关学法氛围,加强机关法治文化建设,按照市法宣办要求,报送法治文化作品10 件以上。推进法治阅读,积极申报创建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全力做好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氛围营造工作。开展“我执法我普法”系列宣讲活动,适时组织开展专题普法讲座。

牵头责任处室(单位):法规处、执法支队

(二)加强服务对象普法

1.结“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 “安全生产月” “植保植检法治宣传月”等专题宣传活动,通过条幅、展板、宣传彩页、动漫作品等形式,组织开展乡村振兴促进法、农业法、畜牧法、渔业法、动物防疫法、种子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涉农法律法规宣传。深入开展涉农地方性法“三进三入”活动。

牵头责任处室(单位):执法支队、质监处、植保站、办公室

2.常态化推“以案释法”,积极组织执法人员编写“以案释法”典型案例,精心筛选具有重大典型教育意义、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关系密切的优秀案例作为释法重点,定期通过媒体进行发布,年内发布典型案例不少于3个。同时,坚持普执并举,在执法过程中推“以案释法” 积极向“法治宿迁”专栏普法“信风”等微视频平台报送普法视频。

牵头责任处室(单位):法规处、执法支队

3.加强网络法治宣传教育,拓展网络阵地,维护、运用好部门网站、政务新媒体的“网络普法”版块(栏目),定期发布相关法律法规(含原文、解读和答疑等)、规范性文件、“以案释法”案例及法治文化作品等。

牵头责任处室(单位):办公室、法规处

(三)加强部门联动普法

1.联合司法行政部门推进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结合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法治培训,开展执法机构与示范“结对子”活动。

牵头责任处室(单位):法规处、科教处、执法支队

2.配合司法行政等部门开展“农民工学法活动周”活动,加强农民工普法宣传教育。配合市民政局开“全省社会救助宣传月”主题法治宣传活动。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开展“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主题法治宣传活动。

牵头责任处室(单位):法规处、社会扶贫促进处、执法支

3.组织参与“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

牵头责任处室(单位):法规处、执法支队

4. 组织开展农业植物检疫、水生野生动物科普及保护法治宣传活动。

牵头责任处室(单位):植保站、渔业处

四、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推进农业农村普法宣传工作。各牵头责任处室(单位)要切实按照方案要求,从严从实推进普法任务落实。

2.注重统筹推进。各处室(单位)要注重把普法宣传工作与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紧密结合起来,与推进法治农业与“四化”同步集成改革示范区建设,服务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起来,拓展思路,统筹谋划好各条线普法工作,推动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落小落细落实。

3.做好总结宣传。各有关处室(单位)要明确一名普法工作联络员,定期总结提炼普法工作成果,及时收集普法台账资料,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及时推广普法宣传活动中的特色亮点,努力使宣传教育活动有声有色、富有成效地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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