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十四五”深入推进农业数字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厅市共同推进农业数字化建设整市推进试点合作框架协议”精神,加快提升我市农业数字化水平,高质量推进“四化”同步集成改革示范区和省定农业数字化建设整市推进试点地区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出台《2023年全市农业农村信息化工作要点》(宿农信〔2023〕4号),明确全市农业农村信息化工作重点、目标及举措。
二、主要内容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战略部署,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农村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围绕“四化同步”集成改革信息化建设目标,积极推动农业数字化建设整市推进试点示范建设,以数字技术和数据要素提升农业“智改数转”水平,赋能全市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
全市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水平达68%;新建数字农业农村基地40个以上,规模设施农业物联网技术推广应用面积占比达29%;启动建设智慧园区8个,数字农场(渔场、牧场)25个;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数字化提升改造40个,农产品电子商务万人培训1000人,农产品电商网络零售额突破210亿元;益农信息社长效运行数量占比达80%;不发生重大网络安全事件;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农业数字化水平指标设区市排名进入全省第一档次。
(三)重点工作
包括四个方面十六项工作。一是着重推动农业生产数字化建设。推进现代农业园区数字化提升,开展数字农业农村基地建设,发展数字化特色产业链。二是稳步推动农业农村大数据建设。完善全市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建设,拓展大数据应用场景。三是扎实推动农业试点示范建设。推动农业数字化试点市、数字乡村试点县、“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试点县、农产品冷藏保鲜设施实施县、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等农业试点示范建设。四是夯实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基础。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健全网络安全防护体系,提升农业农村信息化能力监测工作水平,开展农民手机应用技能培训周活动和农产品电子商务万人培训,加强典型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