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农业绿色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促进全市农业全面向绿色发展转型,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农业农村行业条线工作要点的通知》(苏农办〔2022〕4号),结合我市实际,出台《2022年全市农业绿色发展工作要点》,明确全市农业绿色发展工作重点、目标及举措。
二、主要内容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绿色发展为导向,突出源头治理,强化循环利用,加强生态保护,着力推进我市农业绿色发展,促进乡村生态振兴。
(二)主要目标
2022年,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化肥使用量较2020年削减1.2%;农药使用量较2020年削减1.0%;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达到95%;废旧农膜回收率达90%以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良好以上等级率达75%;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
(三)重点工作
包括四个方面十五项工作。一是坚持高点站位,抓好关键事项落实。做好中央环保督察迎检工作,推进农业农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二是突出源头减量,提高农业清洁生产水平。推动水产健康养殖,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继续压减直播稻。三是注重综合利用,提升农业绿色发展效益。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推动废旧农膜回收处置,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开展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试点,推进生态循环农业建设。四是强化生态保护,增强农业绿色发展承载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加强渔业资源生态保护,推进农田生态化改造,加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