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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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宿迁市特色农业生产机械化提升行动实施意见(2022—2025年)》文件政策解读
索引号 014319784/2022-00342 分类 政策解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其他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公开日期 2022-10-12
文号 关键词 农业生产,机械化,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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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有效

《宿迁市特色农业生产机械化提升行动实施意见(2022—2025年)》文件政策解读

一、文件出台背景

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高农村生产力的重要基础,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支撑。江苏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946号)文件,要求各地大力实施设施农业、畜牧养殖、水产养殖、果茶和农产品初加工等五大特色产业农机化技术示范推广行动。宿迁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宿政办发〔202137)文件,要求各县区要聚焦六大百亿级产业体系和农业群链建设需求,将特色机械化配套纳入产业建设规划,着力补短板、强弱项、促协调。省农业农村厅“十四五”期间要大力推动实施全省农机两大行动(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推进行动、农机装备智能化绿色化提升行动)。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文件精神,大力推动全市特色农业生产机械化工作深入开展,着力提升特色农机化发展水平,促进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市农业农村局制定出台了《宿迁市特色农业生产机械化提升行动实施意见(2022—2025 年)》。

、目标任务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通过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干群的共同努力和广大农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到 2025 年,全市特色农业生产机械化力争实现以下目标:全市总体特色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超过 73%,特色农业机械装备结构进一步优化,短板环节显著改善,特色农业生产机械化示范基地(园区)引领作用更加突出,信息化、智能化特色农机示范效果更加彰显,特色农业基础设施宜机化配套条件更加完善特色农业农机农艺融合更加密切,特色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实现新支撑,较好地满足广大农民群众对特色农业生产机械化需求,为全市乡村振兴做出积极的贡献。

三、实施内容

(一)强化特色农机装备推广摸清五大特色产业机械化水平及各环节农机装备数量,以目标为导向,对标找差,列出各个环节农业机械的种类和新增数量计划,制定年度落实方案,在巩固优势环节机械化水平的同时,聚焦机械化短板弱项环节,加大机具推广力度,提高特色农机保有量,推进机械化水平提升。

(二)强化基础设施宜机化建设改造。各县区要加大设施大棚、果园、水产和畜牧养殖场等宜机化改造和建设力度,全面提升农机作业条件,在标准化果园、设施大棚建设、畜禽水产养殖等领域规划建设方案中,进一步明确宜机化要求并加以扶持建设,积极推进宜机化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通过改地适机引机适地等方式,推动特色农机装备应用

(三)强化特色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园区)建设。各地要按照省特色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园区)建设指引,采取差别化扶持政策,集中资金打造一批特色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园区)。各县(区)要围绕自身特色农业主导产业,明确主推装备和技术,以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县项目建设为抓手,推进示范基地(园区)建设。加大示范基地信息化、智能化农机装备示范推广,建成一批信息化、智能绿色农业机械示范蔬菜园圃、示范果园、示范渔场、示范牧场。

(四)强化特色农机与农艺融合发展。各地要围绕优势主导产业,在品种选择、种植模式、设施配套等方面强化协作,从农艺要求、农机选型、配套应用等方面开展技术研究、试验示范,组织专家开展特色农业农机农艺融合技术模式研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机械化、标准化生产模式和技术装备体系,推进特色农业农机农艺深度融合示范基地建设试点。

(五)强化社会化服务组织培育。各地要加快培育特色农业机械化新型服务主体,支持有条件的农机合作社开展特色农机社会化服务。从作业面积较大的耕整、施肥、栽种、除草、植保等环节入手,培育农机社会化服务市场,做好机具与服务对象的对接工作,及时提供信息服务。积极拓展作业服务空间和服务范围,最大限度地提高机具的利用效率和效益,提高社会化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