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农业农村局

政府信息公开

名称 关于印发《宿迁市特色农业生产机械化提升行动实施意见(2022—2025年)》的通知
索引号 014319784/2022-00341 分类 政策文件   农业、畜牧业、渔业    通知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公开日期 2022-10-12
文号 宿农机〔2022〕17号 关键词 农业生产,机械化,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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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有效

关于印发《宿迁市特色农业生产机械化提升行动实施意见(2022—2025年)》的通知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宿迁经开区、市湖滨新区、市洋河新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为推动全市特色农业生产机械化工作深入开展,着力提升特色农机化发展水平,促进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现将《宿迁市特色农业生产机械化提升行动实施意见(2022-2025 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组织实施。

宿迁市农业农村局

2022 1012

(此件公开发布)

宿迁市特色农业生产机械化提升行动实施意见(2022—2025年)

    

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946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宿政办发〔202137)等文件精神,为加快推进我市设施农业、畜牧业、渔、林果业和农产品初加工等特色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发展步伐,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满足广大农民对特色农业生产机械化需求为目标,围绕宿迁特色农业主导产业,突出创新发展理念,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县建设为抓手,以农业园区和规模种养基地(企业)为载体,以宜机化设施配套为基础,加快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农机与农艺发展相融合,全面提升全市特色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

二、总体原则

(一)坚持有序推进。各地结合特色农业生产实际,分区域、分产业研究制定特色机械化推进方案,指导特色农机化发展。围绕优势产业全程机械化生产需要,选择相对集中、规模适度、基础设施较好的基地(园区)先行试验示范,明确主要作业环节,配置先进适用的机械装备,研究技术路线和操作规程,形成示范经验。

(二)坚持协同推进。相关业务部门围绕设施农业、畜牧业、渔业、林果业、农产品初加工等产业薄弱环节,统筹规划机械化技术装备、技术集成与应用示范工作,补短板和增强项结合,推广特色农业机械化新装备新技术,农机推广部门主动参与,加强与农艺、水产、畜牧推广以及使用等单位合作,积极引进新装备新技术进行试验示范,构建相关部门、单位齐抓共管、协同推进机制。对技术成熟、生产经营主体需求的特色农业生产关键环节的农业机械装备,出台具体的扶持政策,加大扶持力度,加快推广普及。

(三)坚持示范推进。充分发挥各类示范基地和各级特色农业机械化示范园的带动作用,通过引进机具、试验示范,推动技术的组装配套,加快形成一批成熟的特色农业生产机械化技术体系,示范引导农民群众积极应用特色农机化新机具、新技术、新模式,不断扩大示范带动效应,提高特色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三、目标任务

2025 年,全市特色农业产业机械装备结构进一步优化,特色农业机械装备短板环节显著改善,特色农业生产机械化示范基地(园区)引领作用更加突出,信息化、智能化特色农机示范效果更加彰显,特色农业基础设施宜机化配套条件更加完善特色农业农机农艺融合更加密切,特色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实现新支撑,全市特色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超过 73%,其中设施农业机械化水平超过 71%、畜牧业机械化水平超过 75%、渔业机械化水平超过 74%、林果业机械化水平超过 73%、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水平超过 71%

四、实施内容

(一)强化农机装备推广促提升。围绕宿迁六大百亿级产业体系和农业群链建设需求,将机械化配套纳入产业建设规划统筹推进。在巩固优势环节机械化水平的同时,注重短板环节机械化水平的提高,摸清五大特色产业机械化水平及各环节农机装备数量,以目标为导向,对标找差,列出各个环节农业机械的种类和新增数量计划,并制定年度落实方案。聚焦设施农业生产种植移栽、收获环节,畜牧业饲料投喂、畜产品采集、粪便清理环节,渔业养殖池塘智能投饲、水质调控、起捕环节,林果生产中耕、施肥、采运环节,农产品初加工保质处理环节等,集中攻关一批严重制约各地特色农业生产机械化作业短板环节。

(二)强化基础设施宜机化建设改造促提升各县区要加大设施大棚、果园、水产和畜牧养殖场等宜机化改造和建设力度,全面提升农机作业条件,通过改地适机引机适地等方式,推动特色农机装备应用。将宜机化指标作为各级特色农业机械化示范基地认定的重要条件,并优先扶持符合宜机化作业要求的主体。在标准化果园、设施大棚建设、畜禽水产养殖等领域规划建设方案中,进一步明确宜机化要求并加以扶持建设。积极推进宜机化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力争到2025年,全市设施农业示范基地(园区)宜机化面积占比超过60%,果园示范基地(园区)宜机化面积占比超过55%

(三)强化特色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园区)建设促提升。各地要按照省特色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园区)建设指引,采取差别化扶持政策,集中资金打造一批特色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园区)。要加强协调推进,市局农机业务处室积极做好统筹协调,相关业务处室分别围绕全市各产业生产经营主体全程机械化生产需求,将全程机械化列入行业项目实施内容统筹推进,帮助示范基地(园区)配置全程机械化生产装备,开展全程机械化生产试验示范及装备技术操作培训,开展农机农艺融合试验研究,择优建设设施农业和果园、渔业、畜牧业、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示范基地(园区)。各县(区)要围绕自身特色农业主导产业,明确主推装备和技术,以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县项目建设为抓手,推进示范基地(园区)建设。加大示范基地信息化、智能化农机装备示范推广,打造以智能绿色农业机械装备与技术为支撑、智能绿色农业机械示范基地为依托的全市智能绿色农业机械示范推广应用模式,建成一批信息化、智能绿色农业机械示范蔬菜园圃、示范果园、示范渔场、示范牧场。2025年,全市力争新建特色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园区)60个以上,新建特色农业智能化农机装备示范基地20个以上。

(四)强化特色农机与农艺融合发展促提升。农机、设施园艺、畜牧、渔业、林果等条线要加强联动,围绕优势主导产业,在品种选择、种植模式、设施配套等方面强化协作,从农艺要求、农机选型、配套应用等方面开展技术研究、试验示范。各地要组织专家开展特色农业农机农艺融合技术模式研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机械化、标准化生产模式和技术装备体系,积极制定完善特色农业机械化技术规范,推进特色农业农机农艺深度融合示范基地建设试点。通过专题培训、现场演示和试验示范等形式,帮助广大农民群众了解和掌握特色农业机械化新机具、新技术,提高技术到位率和机具操作水平。到 2025年,全市力争新建特色农业农机农艺融合示范基地12个以上。

(五)强化社会化服务组织培育促提升。积极探索特色农业机械化发展服务机制,加快培育特色农业机械化新型服务主体,抓好特色农业机械作业的社会化服务工作,支持有条件的农机合作社开展特色农机社会化服务。从作业面积较大的耕整、施肥、栽种、除草、植保等环节入手,培育农机社会化服务市场,做好机具与服务对象的对接工作,及时提供信息服务。积极拓展作业服务空间和服务范围,通过合同订单、托管服务、租赁经营等多种形式,最大限度地提高机具的利用效率和效益,逐步提高社会化服务水平。到 2025年,全市力争培育特色农机社会化服务组 20 个以上。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局成立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业务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特色农业机械化工作推进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指导协调特色农业机械化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施农业生产机械化、林果业生产机械化、渔业生产机械化、畜牧业生产机械化、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推进工作小组以及技术指导小组,相关部门负责人兼任组长(主任),明确职责分工,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工作合力,把特色农机发展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定期组织研究各产业机械化发展的重点、薄弱环节和推进措施,协调解决特色农业机械化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特色农机发展的良好局面。各地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建立相应工作推进机制,明确目标任务和职责分工,研究出台一业一套机实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扎实稳步推进。

(二)加大政策支持。聚焦短板弱项环节、新装备新技术推广、示范基地打造、宜机化改造、服务组织建设等,积极创设特色农业机械化扶持政策。各县(区)要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加大政策和财政资金扶持力度,把特色农业机械化作为地方财政支农资金扶持的重点,优先安排、加强扶持;各县(区)资金要重点向本地急需和未列入中央、省级补贴范围的特色农机装备以及农业设施宜机化改造、特色农业机械化示范园区等方面倾斜,促进高效节能、智能绿色机械发展,做到装备数量增长和结构优化同步推进,实现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与特色农业机械化协同发展;要积极利用省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县建设项目创建资金及县区配套资金,重点建设一批特色农机化示范基地,重点引进推广一批先进适用、性能优良、质量可靠的特色农业生产薄弱环节农机装备;要统筹好现代农业发展、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农业公共服务、农业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等项目资金支持特色农业机械化发展,支持特色农机服务组织建设,强化绩效考核和评价,提升政策实施效应;要建立鼓励经营主体和服务组织发挥特色农机投入主力军作用的激励机制,加大高性能特色农机装备应用,提升特色农机化水平。

(三)强化考核推动。各县(区)以省乡村振兴考核为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科学制定完善特色农业机械化考核指标体系,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加大考核力度,加强考核激励,通过考核,推动各地特色农机工作举措、扶持政策、目标任务的落实,推动特色农机化水平提升。要结合“十四五”发展规划、特色农业生产机械化发展目标及进度要求,细化考核项目,将考核压力转变为工作动力,压紧压实乡镇目标任务。要加强对特色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工作的监督检查,采取定期调度、年终评估特色农机化水平发展情况,跟踪督促各项工作的推进落实,及时帮助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四)加强宣传培训。各地要通过现场观摩、机具演示、操作体验,开展各类特色农业机械化田间日系列推广活动,集中展示特色农机先进技术和装备,提高宣传推广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开展主题突出、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积极营造推进特色农业机械化的良好舆论氛围。要常态化组织多种形式的技术培训,加快培育既懂农机又懂农艺的复合型农业基层一线人才。

附件:宿迁市特色农业生产机械化提升行动2025年发展目标任务分解表


附件:

宿迁市特色农业生产机械化提升行动2025年发展目标任务分解表

项目内容

全市

沭阳县

泗阳县

泗洪县

宿豫区

宿城区

宿迁经开区

市湖滨新区

市洋河新区

特色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

特色农业机械化水平(%

73

72.5

73.8

75.7

75.2

74.8

71.0

71.4

71.8

设施农业

机械化水平(%

71

72

72

72

64

74.7

74

70

68

机具新增数(台套)

3600

720

750

650

700

700

20

30

30

畜牧业

机械化水平(%

75

77

75

85

81

73.4

69

70

70

机具新增数(台套)

3000

820

400

580

760

400

10

15

15

渔业

机械化水平(%

74

73

72

77

78

76.3

67

87

70

机具新增数(台套)

5200

560

1200

1800

450

1100

10

50

30

林果业

机械化水平(%

73

70

76

71

76

74.2

72

65

85

机具新增数(台套)

2400

450

480

460

650

300

10

20

30

农产品初加工

机械化水平(%

71

70

74

74

78

75.6

73

66

66

机具新增数(台套)

2600

570

500

480

480

520

10

20

20

宜机化设施配套

设施农业宜机化设施占比(%

60

60

60

60

60

60

60

60

60

林果业宜机化设施占比(%

55

55

55

55

55

55

55

55

55

新建特色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园区)数量(个)

60

12

11

12

10

10

1

2

2

新建特色农业智能化农机装备示范基地数量(个)

20

4

3

4

3

3

1

1

1

新建特色农业农机农艺融合示范基地数量(个)

12

3

2

3

2

2

0

0

0

培育特色农机服务组织数量(个)

20

4

4

4

4

4

0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