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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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做好2023年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索引号 014319784/2023-00114 分类 政策解读   其他    其他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公开日期 2023-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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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做好2023年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三农”工作始终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中央已连续20年发布以“三农”为主题的中央一号文件。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提出的新要求新部署,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市委农办于去年12月启动了文件起草工作。文件起草过程中,先后围绕粮食安全、现代农业发展、巩固脱贫成果、乡村建设、农村改革等方面进行调研会商;先后两次向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水利局等30余个部门和各县区征求意见,共计收到修改意见25条,均已吸收采纳。期间,武倩副市长多次听取文件起草情况汇报,并提出明确要求。根据市领导要求和各方意见建议,经过多轮修改提升后,分别于221日、226日经市政府六届二十一次常务会、六届市委常委会第39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主要特点

文件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出发点,提出了下阶段我市乡村振兴工作要求和具体措施。

一是全面贯彻上级要求。围绕中央、省农村工作会议提出的工作要求,明确以实施现代农业提质、富民强村增收、和美乡村建设、乡村治理提升、农村改革深化五项行动为具体抓手。

二是紧密结合地方实际。紧扣宿迁三农现状,突出三群四链建设、黄河故道生态富民廊道建设、重点小城市建设、乡村公共空间治理等特色工作持续推进,强化农业科技装备、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等短板弱项补强

三是注重工作对标导向。文件各部分不仅提出了工作要求,还结合高质量考核和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制定了重点考核指标的工作措施,有针对性地明确了量化目标。

三、主要内容

文件共分七个部分29条。

第一部分是指导思想与目标任务。主要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三农工作的指导思想,以及今年的主要涉农经济指标,即全年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增长4%,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GDP增速和城镇居民收入增速,涉农村居集体经营性收入增长10%以上

第二部分是开展现代农业提质行动,夯实兴旺之乡产业基础。主要是推进江苏大粮仓建设、提升农业生产基础支撑能力、做强农业群链经济、发展农业园区经济、培育乡村品牌经济、繁荣发展县域富民产业、强化科技装备支撑等7个方面任务,明确了全年粮食总产量保持在400万吨以上、农业主导产业群链综合产值达940亿元等工作目标。

第三部分是开展富民强村增收行动,提升富民之乡发展成色。从巩固拓展脱贫致富奔小康成果、加快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提质提效、千方百计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等4个方面,明确了富民强村的具体目标

第四部分是开展和美乡村建设行动,打造美丽之乡靓丽风貌。强调了加强乡村建设规划管理、高质量打造和美乡村展示窗口、全面提升乡村美丽宜居水平、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5个方面工作,明确了完成市级搬迁改善2.39万户,省级农房改善6000户,创成省级生态宜居美丽示范县1个等具体目标。

第五部分是开展乡村治理提升行动,擦亮善治之乡鲜明标识。明确了深化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维护乡村社会和谐稳定、扎实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等4个方面任务,明确了坚决防止冲击道德底线的事情发生等底线事项。

第六部分是开展农村改革深化行动,激发活力之乡蓬勃动能。突出了聚力建设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健全乡村振兴要素供给机制、稳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推进县域城乡融合发展等4项任务,要求加强财政、金融、土地、保险等要素供给。

第七部分是加强党对农村工作领导,强化乡村振兴组织保障。明确了全面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强化乡村振兴实绩考评、强化农业农村现代化示范引领等保障措施。